环保局通常下设以下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政策法规处

科技监测处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环境影响评价处

污染防治处

工业污染监督管理处

大气环境监督管理处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综合业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

直属事业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环境工程评审中心

地方分支机构

各地市级、县级环保局可能设有开发区分局、片区分局等分支机构

其他下属单位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污染源控制中心

污染控制科

生态科

开发科

法规宣教科

综合科

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科

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综合执法科

环境信访调处科

环境应急科(安全生产监管科)

这些机构和部门的具体设置和功能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当地环保局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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