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保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减少施工粉尘
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作业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
选用环保型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容器装运,严禁随意抛洒制造粉尘。建筑垃圾定期及时清理,清理前洒水以减少扬尘。
干燥的土方、水泥、黄砂等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堆放场地,尽量做到四周封闭并加遮盖,运输和装卸时注意控制扬尘。
场内地面道路每天专人清扫,上、下午浇水两次,保持清洁干净,防止尘土飞扬。
防止水污染
场地排水成系统,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不堵。设置洗车台,洗车台四周排水系统封闭并设置集水井和沉淀池,污水经过沉淀后排入相邻河道。
车辆清洗台、污水排放出口处等部位设置沉淀池并加装过滤筛,污水经过沉淀过滤后才能排入相邻河道。
现场排水排污系统落实专人定期(每天)进行清理疏通,保持排水排污系统通畅无阻,防止污水外溢。
严禁大小便直接排放到市政排污管道,厕所设专用的化粪池,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生活区、临时堆土区设置经常性排水沟,排水沟底宽400mm,顶宽1200mm,深400mm。
临时堆土区沿线两侧设置临时拦挡,拦挡采用草袋装土,拦挡高1.5米,宽0.8米,并用苫布全覆盖。
弃土区采用种草方式防止弃土流失。
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其他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闹静分开。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对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从遏制噪声源入手,尽可能改善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降低噪声,以噪声小的机械取代噪声大的机械。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入场前检查,对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噪声大的施工机械不准入场。
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