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涉及的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环境监测与数据管理部门
负责全省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污染物排放控制部门
负责全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工作。
环境科学研究部门
负责环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部门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文化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
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监管工作。
空气环境管理部门
负责监测和管理空气质量,制定和执行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管理部门
负责监测和管理水质,制定和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自然生态保护部门
负责保护和管理自然生态环境,包括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建议进一步了解具体部门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便更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