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下属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环境监测中心站: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
环境科学研究院:
开展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理论与政策研究,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进行生态环境科学研究。
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以及环境监控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负责放射性废物的收贮和管理。
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承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领域省级执法工作。
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负责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产业服务中心:
在某些城市,环境监察大队可能作为事业单位存在,负责环境监察工作。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负责环境工程评估工作。
辐射环境监督站:
负责辐射环境的监督工作。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负责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国际合作中心:
负责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宣教中心: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固管中心:
负责固体废物的管理中心。
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负责生态环境的评估工作。
应急中心:
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方环境监测中心:
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城市的环境监测中心。
这些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涵盖了环境监测、科研、执法、宣传、服务等多个方面。建议根据具体需求和所在地区,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