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环保费用的处理标准如下:
居民污水处理费
0.8~1.4元/吨。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0.8~1.5元/吨。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镇居民:3~9元/户。
非居民用户:由各市、县制定。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地级市不低于7元/户•月。
县(市)不低于5元/户•月。
建筑垃圾处置费
3.8元/吨。
医疗废物处理费
因地区、规模和服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每月数百至数千元不等。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包括危险废物的包装、定点收集、运输、处置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废物类型、处置方式等因素协商确定。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系统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