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环保部门包括: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制定和实施北京市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监测和评估环境状况,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北京环境保护工作,包括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问题,改善群众身边的小环境。
北京市水务局:
负责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
北京市林业局:
负责全市的林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北京市交通局:
负责全市的交通环境保护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负责全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全市的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全市的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各区分环保局:
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的环境保护局,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属机构:
如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等,负责具体的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位置,选择相应的环保部门进行咨询或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