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保系统包括以下几部分: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包括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
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农业和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可能涉及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交通部门:
负责交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道路扬尘、车辆排放等污染的防治。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包括城市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整治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建筑和房地产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可能涉及建筑施工扬尘、建筑垃圾等污染的防治。
其他相关部门:
如水利、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也承担一定的环保职责,共同参与全市的环保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也参与环保工作,例如连云港晨源环保公司,它专注于电力系统节能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提供多种环保设备和服务。
建议继续关注连云港市环保部门的最新动态和公告,以获取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