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环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址要求
养猪场不能建在居民区,且选址应符合规划及“禁养区”规定。
选址应合法,且符合《环境爱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手续完备
养猪场必须拥有养猪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等八个证件。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设施齐全
必须有完善的废水、废渣和废气处理设施。
需要有化粪池和沉淀处理设施。
配备适当的环保和净化设施,确保畜禽粪便和废水达到相关标准。
排放达标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应控制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
环境参数
国家标准GB/T17824.3-2008《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提供了推荐的环境参数标准,如温度、湿度、气流风速和光照等。
其他要求
畜禽粪便和废水应进行特殊处理,使其污水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沼气池应保持中性,产气量最高时pH值为6.5-7.5,若发酵液酸度过大,可用石灰水或草灰中和。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养猪场在运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保障猪群的健康和生产性能。建议养猪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并通过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