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包括: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
该标准旨在解决设备能效水平偏低问题,明确了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43种用能产品设备的能效要求。
对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提升节能标准、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等方面作出部署,以提升能效水平,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目的是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3部分:恢复效果评估》(GB/T 39791.3-2024)
该标准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规范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效果评估工作。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及《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这些规定涉及电力企业的信息报送和电能质量管理,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说明。
这些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关注这些规定,确保合规并积极参与到节能降碳的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