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在进行审计时,应关注以下问题:
环保资金使用与治污成效相结合
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是否达到设计能力或环境治理标准,是否存在损失浪费。
项目投产后的实际产量、成本、质量是否与项目设计文件中的指标相符,分析实际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项目后期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
项目立项、管理、决策是否存在失误,导致项目投资失败或未达到预期效果。
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及监测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高污染企业(如电力、氧化铝)的脱硫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效果。
环保部门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如远程监控系统、预警系统等,审计其效益和效果。
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制度的建立、考核和监督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以及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未完成目标和责任问责情况。
建设期执行环保政策情况
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中污染处理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否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的检验。
大气环保审计
行政许可情况,包括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政府未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等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包括空气质量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等。
资源环境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政府财政资金和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基金等的征收、管理、分配支出和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
资源环境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政策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政策目标是否实现。
重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项目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行效果,以及非环境保护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保护规划及保护区的划定情况,保护区内的警示标志设置、违规排污口、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堆放储存情况等。
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排查水质超标断面,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
土壤环境监测审计
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重点监测情况,包括风险地块的范围和底数、监测工作计划、监测结果及管控措施等。
通过这些审计内容,环保局可以全面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资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