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的环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废气排放标准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50mg/m³。
烟尘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0mg/m³。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0mg/m³。
废水排放标准
pH值应控制在6-9之间。
悬浮物含量应控制在50mg/L以下。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标准为200mg/L以下。
总悬浮物:≤150mg/L。
氮、磷含量:≤15mg/L。
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限值为50dB(A)。
运营过程污染控制标准
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具体标准包括COD不得超过150mg/L,pH值应在6~9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L。
固体废弃物处理
弃土和垃圾可以直接回填,冲洗罐车的落灰需要进行砂石分离,进行二次回收。
搅拌站应设置垃圾池统一堆放并统一管理、统一处理。
大气环境质量
搅拌站厂房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泥垢、无残留物,保持干燥。
搅拌站在工作时,应确保噪音不会超过相关国家、地方环保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主要的地表水体应符合三种类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保责任
搅拌站的环保等级评定应参照当地环保部门相关标准,根据搅拌站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情况等指标进行评定。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并确保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