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的环保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禁建区域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此外,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也不允许建设畜禽养殖场。
污染防治设施
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污染防治应遵循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排污申报与许可
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若超过标准,应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废渣储存与处理
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防止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同时,应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
环保手续与证件
养殖户需办理齐全的环保手续,包括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等,并在禁养区内进行养殖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可能面临被关闭或罚款的风险。
节约用水与资源利用
养殖场应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如设立循环水系统、优化清洗工艺、采用节水型设备等,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并合理利用雨水和回收废水。
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养殖场产生的废物(如动物粪便、废饲料、废弃物料等)应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如通过生物发酵和堆肥技术转化为有机肥料,或利用生物气化技术转化为生物能源。
减少气体排放
养殖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氨气、甲烷等有害气体的排放,例如采用粪污收集装置、通风设备和生物沼气等技术手段,有效收集和利用气体资源,减少排放。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养殖场的环保合规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