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I标准
是我国最早实施的汽车环保标准之一,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国II标准
相比国I标准,国II标准对污染物的排放要求更为严格,进一步减少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国III标准
该标准等同于欧洲的欧III标准,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更严格的设定。
国IV标准
与国III标准相比,国IV标准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特别是对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更为严格。
国V标准
该标准在国IV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了对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要求,是我国目前较为严格的汽车环保标准之一。
国VI标准
作为最新的汽车环保标准,国VI标准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更大幅度的降低,特别是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也下降了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也更为严格。
此外,还有针对特定阶段的排放标准,例如:
欧I标准
于2001年4月16日落地实施,标志着排放控制的起步阶段。
欧II标准
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车辆必须达到更高的环保标准。
欧III标准
于2007年正式实施,对车辆排放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欧IV标准
从2010年开始执行,对于车辆排放的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精细程度。
欧V标准 (即国V标准):
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车辆排放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六A排放标准
要求一氧化碳排放量不得超过700毫克/公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68毫克/公里,氮氧化物不得超过60毫克/公里,细颗粒物不应超过4.5毫克/公里,PN细颗粒物不能超过6x10的11次方毫克/公里。
国家B排放标准
要求一氧化碳汽油车排放量不得超过500毫克/公里,非甲烷烷烃不得超过35毫克/公里,氮氧化物不得超过35毫克/公里,细颗粒物不应超过3毫克/公里,PN细颗粒物不能超过6x10的11次方毫克/公里。
这些标准的实施旨在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车辆的环保性能。建议车主和制造商关注最新的环保标准,确保车辆符合相关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