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的折旧年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会计准则来确定。具体来说:
电子设备
通常情况下,属于电子设备类别的环保设备,其折旧年限为3年。
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情况下,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环保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
机器设备(除电子设备外)的折旧年限为10年。
特定情况
如果环保装置作为单项固定资产单独确认,并且有单独的预计使用年限,则应按照该年限计提折旧。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18年。
建议
电子设备:建议折旧年限为3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建议折旧年限为5年。
机器设备:建议折旧年限为10年,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范围在10-18年之间。
单独确认的环保装置:应根据其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这些建议基于当前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企业会计政策和实际使用状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设备的具体类型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并遵循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