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饮环保罚款的标准如下:
餐饮场所噪声污染
餐饮场所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违反规定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餐饮场所油烟污染
在居民楼等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项目,最高罚款十万元。
未按照要求安装异味处理设施的,由区、县级市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场所垃圾分类
餐饮垃圾产生者或者集贸市场、超市管理者未落实渣水分离、油水分离、单独分类、密闭存放、粉碎脱水等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餐饮场所其他违法行为
餐饮场所不设置“珍惜粮食、适量点餐”“不浪费、不剩菜”等相关标识,即属违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经营者进行查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广州餐饮环保罚款的最高金额为二十万元,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定。建议餐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规,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