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中有哪些行政责任

环保违法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

罚款: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等因素,可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例如,最高罚款可达20亿越南盾。

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

对于违法企业,可以没收其用于违法活动的证据和相关工具,并依法销毁或没收相关产品。

许可证的取消或限制使用:

违法企业可能会被吊销或限制使用其环境许可证、环境监测服务经营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停产停业:

对于造成严重环境危害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拘留: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违法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补救措施:

企业除了接受主要处罚和附加处罚外,还必须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例如强行恢复原环境状况、拆除违反环保规定的工程等。

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如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

综上所述,环保违法行政责任的形式多样,旨在通过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许可证的取消或限制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多种手段,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和纠正,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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