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三同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同时设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环境保护篇章中应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同时施工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将面临罚款。
同时投产使用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将面临罚款。
综上所述,“三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