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减免幅度主要根据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来判定。具体减免幅度如下:
浓度值低于30%
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例如,如果排放浓度值标准为100mg/L,那么低于排放标准30%是指浓度值低于70mg/L。如果纳税人的排放浓度值为60mg/L,则符合“低于标准30%的条件”,需要按照75%的税率征收环保税,即实际税额为应缴税额的75%。
浓度值低于50%
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例如,如果排放浓度值标准为100mg/L,那么低于排放标准50%是指浓度值低于50mg/L。如果纳税人的排放浓度值为40mg/L,则符合“低于标准50%的条件”,需要按照50%的税率征收环保税,即实际税额为应缴税额的50%。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减免政策适用于纳税人安装适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且数据是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是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是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
通过以上信息,纳税人可以明确自己的排放情况符合哪种减免条件,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