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负责监管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气污染:
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水污染:
负责制定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管理水体污染物的排放。
土壤污染:
负责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土壤污染物的排放。
固体废物:
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噪声污染:
负责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噪声污染。
自然生态保护:
负责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包括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辐射安全:
负责辐射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包括放射性物质和射线的安全处置。
环境执法:
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
环境监测:
负责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环境管理:
负责拟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
规划和政策:
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并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事故处理:
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宣传教育: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
科技发展: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重大环境科学研究,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综上所述,环保局的管理范围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的防治,到自然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管理、规划和政策制定、事故处理、宣传教育、科技发展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