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环境标准一般分为以下六大类:
环境质量标准:
这类标准是对一定区域环境、一定时间内各种室内空气检测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所作的综合规定,是为实现国家环境政策要求而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也是环境管理、评价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类标准是按照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或环境特点而制定的,规定污染源容许排放的污染物的最高限额,其目的是为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人群健康和生态良性循环,同时也要根据目前的工艺水平和技术水平,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达到技术上的先进性。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这类标准是指为确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工作而制定的各种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抽样、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等。
环境标准物质标准:
这类标准是为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标准物质,确保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这类标准是为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技术依据,确保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性能和质量。
环境基础标准:
这类标准是为制定其他环境标准提供基本技术依据和指导原则,包括环境术语、符号、计量方法、设计规范等。
此外,环境标准还可以按照制定机构和执行范围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环境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环境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综上所述,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这六大类,并且分为国家、地方和企业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