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以下是具体的罚款标准: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
可罚款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
可罚款1万元。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可罚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组织旅游、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可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可罚款500元。
阻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
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
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拒绝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
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验先投”或在验收中弄虚作假
罚款标准是20万元—100万元,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20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20万元。
这些罚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进行裁定。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