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站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质量监测
对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辐射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经常性监测,定期进行大气污染源监测、锅炉烟尘监测,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报告书。
对辖区地表水污染源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建立水污染源档案,编制水环境质量报告书。
负责环境噪声的监测,包括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立噪声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管理及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噪声依据。
污染源监测与管理
组织污染源调查,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及分类资料,参与环境监察,掌握环境动态。
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及灰尘排放进行监测,为生态资源局查处违法排放提供依据。
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办理环保手续,做好“三同时”自主验收工作。
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
收集、分析、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环境保护局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等监测数据。
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并提供相关建议和对策。
环境监测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安装、维护和保养环境监测设备,如气象站、水质监测仪器、大气污染监测仪器等。
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环境监测报告编制与提交
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将环境监测数据整理、分析和解释,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环境监测结果和建议。
及时向局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包括环境质量“五报”。
环境管理技术支持
为其他部门和用户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解答技术问题和提供技术咨询。
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
环境应急与污染事故处理
参与污染事故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重大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负责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工程验收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室内环境质量监测。
培训与业务指导
负责全站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负责人员工资、职称申报工作及卫生、灭鼠、计划生育、车辆管理等工作。
对县区监测站及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考核、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社会委托监测业务
积极开展社会委托监测业务,有组织地开展服务性监测。
环境宣传与教育
协助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环保监测站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