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保科主要负责 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环保政策、法规:
负责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环保措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矿井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包括编制环保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监督检查与统计:
监督检查矿区的环境污染状况,摸清污染源种类,提出治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工作。
污染治理工程:
组织牵头或参与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的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科研与新技术引进:
参加科研项目的研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择最佳方案。
环保信息管理:
负责环保管理信息的传达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检查文件资料,并跟踪职业卫生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
宣传与教育:
积极开展环保技术和信息交流工作,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及治理技术,及时掌握环境保护科技动态,并推广节能环保型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应急处理与事故调查:
参与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情况的调查工作,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安全协调:
主持安全环保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职工培训、部门文件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年度培训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监督落实。
综上所述,矿山环保科在矿山企业的运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负责制定和执行环保政策,还要负责监督和管理环保设施的运行,确保矿山的生产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