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环保科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环保政策宣传与贯彻
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环保规划与目标制定
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和目标,以及防止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划、方案、措施。
环保管理制度与技术规程
制定、修订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
环保教育与培训
协助相关部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培训、考核。
组织“环境保护宣传周”等环保教育活动。
环保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检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同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
内部环保工作监督
进行日常性的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应急处理
负责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
其他相关职责
可能涉及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验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征收等。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建设活动符合环保要求,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并努力提高公司清洁生产达到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