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的主要目的包括:
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绿色发展,通过环保督察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源,完善环境监管体系。
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全球环境挑战。
综上所述,环保督查旨在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促进地方党委和政府更加积极地履行环保职责,解决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