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是指通过一系列监督、管理的手段和行为,确保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连贯性,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的统一监管。这包括统一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以实现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协调和平衡。环保监管的主体通常是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
环保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
环境监督管理:
包括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各行各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其政策和立法,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环保法执行情况。
环境监察:
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包括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监测评估:
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基础和保证。
执法问责:
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
综上所述,环保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涉及政策制定、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和监测评估等多个方面,旨在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