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中队是指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队,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辖区内乡(镇)政府制订生态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辖区内乡镇、村、企业等开展生态建设各项任务。
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环境保护,包括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料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监督,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及主要河流、水库及区域的环境状况。
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局职能科室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换证、污染企业限期治理等工作。
对环境污染、破坏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排污情况监督。
总结来说,环保中队是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