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环保税方面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环境保护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第三方企业污染防治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通过税收手段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议企业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的适用条件和具体要求,以便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