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三大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通过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由污染者承担其污染的责任和费用,对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并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
强化环境管理政策:政府介入环境保护,担当管制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与企业一起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府、企业、公民的环境责任,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规定了污染防治的措施和责任划分。
政策措施
涉及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环境管理、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如“大气十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建立环保督察制度等举措,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综上所述,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体系,旨在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