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环境立法不完善
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缺陷和盲区,如热污染、机动尾气污染的立法防治不足。
某些法律条文内容空泛、原则性强而可操作性少,如环境总量控制相关内容。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执法队伍薄弱,人员编制紧张,经费不足,机动作战能力低。
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对环保法律法规不熟悉,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
环境执法体制不顺
基层环保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隶属、级别不明确。
环保部门缺乏独立行使环境执法的权力,没有法定的权威。
地方保护主义
重污染行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企业以及小作坊式违法企业可能阻挠或拒绝环境执法。
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使得阻挠执法的行为容易被说情风等化解,难以根除。
企业环境意识不高
企业违法成本低,部分大型企业对环境执法不屑一顾。
企业的守法意识欠缺,部分违法企业为逃避处罚而阻挠执法。
执法效能不高
环境违法行为瞬时性强,如企业违法关闭环保设施。
执法手段缺乏刚性,环保部门缺乏直接强制执行权力。
公众环保意识不足
公众对环境执法缺乏了解,甚至同情排污者,给环境执法带来压力。
执法程序不规范
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有时执法人员不重视执法程序,片面强调处罚结果。
为了解决环境执法难的问题,需要从完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理顺环境执法体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等多方面寻求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