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这些单位需要根据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确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
申报地点:
纳税人应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申报时间:
环境保护税通常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若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申报材料:
纳税人申报时,应提交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纳税资料。
税额核定:
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调整。
法律责任:
纳税人、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