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污染源执法检查
生产设施检查: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类型、数量及特性,生产工艺、设备及运行情况,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购存与输移过程,生产变动情况等。
污染治理设施检查: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型、数量、性能,管理维护情况、运行情况、运行记录,污染物处理量、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排污口设置检查:包括排污口(源)的类型、数量、位置,设置是否规范,污染物排放口(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应急响应检查:包括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应急处置设施的配置情况等。
水污染源现场检查
用水情况检查:包括企业的用水量是否合理,用水工艺和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禁止和淘汰的范围,是否浪费水资源等。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包括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等。
污水排放口监察:包括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置监测采样点,是否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是否设置环保标志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等。
废气污染检查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包括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等。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检查:包括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等。
固体废物污染源检查
监测固体废物的来源、处理装置以及转移情况。
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查
督察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
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
勘察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进行防渗漏、防腐措施,设计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现场检查
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的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关环保许可、备案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许可证等。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以及行业要求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等。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许可备案文件和政策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排污和生态破坏行为,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管理问题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环境管理的问题,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发展。
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这些检查内容旨在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