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环境质量标准
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环境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允许含量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包括水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生物质量标准,以及噪声、辐射、振动、放射性物质等的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实现环境标准的要求,对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或各种有害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控制标准。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为了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技术,所制定的试验方法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所制定的标准样品。
环境基础标准
在环保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等所做的规定,是制订其它环保标准的基础。
环保方法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以抽样、分析、试验等方法为对象而制订的标准。
此外,环境标准还可以根据制定机构及执行范围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标准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适用于地方范围。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企业的环保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要求,保护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