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
仅涉及涂装工艺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单纯机械加工的项目
仅涉及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建设项目
对于家庭作坊和商铺门店不纳入环评管理。
河道采砂项目
根据名录规定,河道采砂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烟草制造类项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61烟叶复烤”和“169其他烟草制品制造”相关项目,名录未作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液态氢生产项目
将氢气经压缩、冷却生产液态氢的项目,如果项目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不纳入环评管理。
产生VOCs和废水等污染物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
根据名录“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相关规定,结合日用化学品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型确定环评类别,名录未作规定的不纳入环评管理。
卫生香制造项目
主要工艺为混合、搅拌、挤出、晾晒等,不涉及化学反应的卫生香制造项目,名录未作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
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部分扶贫项目
如饮水安全项目(仅包括总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山坪塘、窖池等小型蓄水工程)、义务教育建设项目、基本医疗用房项目、住房安全保障项目等。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
某些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可控的项目,例如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许多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
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且环保措施成熟的项目
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可以简化审批流程。
这些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如规模小、不产生显著污染、属于特定政策范畴等)不纳入环评管理或可以豁免环评手续。然而,豁免环评手续并不意味着这些项目不需要遵守任何环保要求,它们仍需遵守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