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办,全称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是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下属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环保办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实施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提出和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协调、整合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教育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研究,并提供政策建议、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环保办作为环保局的一部分,其上级单位为环境保护局或生态环境局。在国家层面,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我国国务院专设的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而各省环保厅陆续更名为生态环境厅,环保局也相继更名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也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环保办是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于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在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