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查不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地方党政领导意识不强: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没有树立新发展理念,对中央环保督查心存侥幸,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他们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以GDP论英雄,没有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仍然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对中央环保督查敷衍应付。
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应付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例如,云南昭通无规范化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回填煤厂矿坑,长达十余年,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中央环保督查两年后仍然没有进展;江苏泰州长江边倾倒数万吨污泥,两年未整改还变本加厉;江西南昌公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部分没有整改等等。
企业屡禁不止,执法不严:
一些地方企业“屡禁不止”,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存在“走过场”,相关部门失职缺位,对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例如,广西钦州污染企业虚假整改却能层层过关;河南洛阳33张罚单难以阻断新义煤矿违法排污;宁夏宇光能源白天停产、晚上生产、屡禁不止等等。
考核机制缺陷:
政府官员的考核唯数据论,缺乏制定标准和长期规划。这种唯数据论的考核方式驱动政府官员形成了“完成数据考核即全年无忧”的工作心态,导致上马高投资高污染的化工企业、环保统计数据造假、为完成节能降耗指标而不惜拉闸限电等现象。
法律追责机制尚待加强,监管体系尚未理顺:
现有的法律追责机制不够完善,监管体系尚未完全理顺,导致一些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综上所述,环保查不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从加强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意识、改进政府考核机制、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完善法律追责机制等方面入手,才能有效改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