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环保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该标准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氨联苯、3-氯-1,2-丙二醇的11项限量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分为AA级标准和A级标准两个技术等级。A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添加剂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其他东西,最后保证食品达到绿色食品的要求。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限制使用化肥、农药、添加剂一类东西,保证食品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
污染物限量要求
亚硝酸盐在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的限量要求为≤2.0mg/kg。
硝酸盐在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的限量要求为≤100mg/kg。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防止食品中的有害污染物超标,并推动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