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空气质量:
监测和分析空气质量状况,包括污染物浓度、排放源及其治理情况等。
水质保护:
检查水体质量,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评估污染状况及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土壤污染防治:
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检查土壤修复和治理情况,确保土壤安全。
固体废物管理:
监督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
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的保护情况。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偷排偷放、违法建设、环评造假等。
环境治理与修复:
评估各地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环保方面的履职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情况,以及严格责任追究的情况。
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重点关注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检查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流域,并评估整治措施的进展和效果。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以及环保竣工验收情况。
企业生产情况:
了解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生产线的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新增污染物等问题。
通过这些方面的检查,环保督察旨在推动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