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巨额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具体金额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通常在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严重污染环境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的标准是一千元至无限额罚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但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
重大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或者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于公民或法人组织作出的行政罚款数额较大的,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数额较大的,做出这些重大行政处罚标准的,应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综上所述,环保巨额处罚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而定,可以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具体金额由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