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连日处罚是指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营者,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的制度。该制度旨在迅速阻断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并通过累计计算处罚额度来督促企业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治理。
具体实施中,环保部门在发现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并受到罚款处罚后,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如果这些单位在规定的复查期限内仍拒不改正,环保部门可以依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违法排放行为得到纠正。
按日连续处罚的罚款数额通常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额度乘以计罚日数,计罚日数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
这种处罚方式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从而促进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