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颗粒的环保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颗粒物排放标准
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限值分别为50μg/m³(一级)和150μg/m³(二级)。
PM2.5(细颗粒物)的限值分别为35μg/m³(一级)和75μg/m³(二级)。
HCL(氯化氢)的限值为50μg/m³(日均)和60μg/m³(时均)。
二氧化硫的限值为80μg/m³(日均)和100μg/m³(时均)。
NOx(氮氧化物)的限值为250μg/m³(日均)和350μg/m³(时均)。
汞的限值为0.1μg/m³。
铅的限值为1.0μg/m³。
二恶英的限值为0.1ng/m³。
生物质颗粒分类标准
瑞典标准:生物质颗粒的热值一般应在16.9兆焦以上,破碎率小于1.5%~2.0%,干基含水量小于15%,灰分含量小于2%,硫含量和氯含量均小于0.07%,氮含量小于0.5%。
欧盟标准:对生物质颗粒的热值没有提出具体的数值,但要求销售商应予以标注。
这些标准旨在减少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环保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