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保所是 基层环保机构,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和协调: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协调工作。

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负责村(社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信访受理:

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等工作。

街道环保所作为基层环保力量,不仅加强了环保监管视角,还为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