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督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空气质量:
监测和分析空气质量状况,检查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水质保护:
对水体进行监测,评估水质状况,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效果。
土壤污染防治:
检查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土壤修复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固体废物管理:
监督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
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情况,评估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括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环评文件造假等行为。
环境治理与修复:
检查环境治理和修复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治理效果。
企业生产情况:
了解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项目是否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党委和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保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情况。
通过这些方面的督察,环保局旨在推动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