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保检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天津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党委政府及区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
各区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投入情况。
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建立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成效考核、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等。
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检查区域内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
重大减排项目推进落实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危害群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
工业园区及企业环保制度落实问题、污染防治设施配套情况。
上级督办的重点环境违法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天津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企业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效能
督查企业的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大气及水环保治理设施、土壤、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检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包括环评手续履行情况、污染物处理情况等。
环境监测与数据真实性
检查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环保数据达标排放。
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建设、违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
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群众参与和监督
鼓励群众参与环保检查,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保工作,确保环保责任的落实。
通过这些检查,旨在确保天津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