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的主要义务包括:
清洁生产: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防止污染和危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
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获取并持有必要的环保许可,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管理。
建立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确保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承担环境损害责任:
如因企业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执行“三同时”制度:
企业应当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配合环保检查:
企业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社会责任:
企业不仅是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体,还是社会整体财富积累、社会文明进步、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企业需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环境这三重底线,对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环境等一系列对象负责。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企业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环保企业的义务涵盖了从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到社会责任的履行,旨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