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保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环境保护原则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
环境经济责任原则,即污染者付费原则。
环境保护要求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施工现场应成立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如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核查。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施工环境影响的种类包括噪声、粉尘、运输遗撤、化学危险品等,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围墙,物料堆放应苫盖,出入车辆应冲洗干净,防止扬尘和污染。
建设工程项目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并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其他相关规定
生产、生活垃圾应统一管理,禁止在工地焚烧残留废物。
材料堆放、机具停放应整齐有序,施工废料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境保护标识,对古迹、文物、树木及生态环境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污染和危害。
这些标准和措施旨在确保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并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