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需要缴纳环保税的 对象是施工企业在施工时产生的扬尘,这种税被称为“施工扬尘环保税”。根据相关法规,施工扬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运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
环保税的缴纳主体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具体到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含代建方)需要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税额的计算方法一般为:
污染当量数= (扬尘产生量 - 扬尘削减量) × 月建筑面积 ÷ 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 × 单位税额。
建议相关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始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确保合规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