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督主要归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我国的环境主管部门分为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它们分别对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也依照相关法律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环保执法部门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
建议:
公民个人或企业如遇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可以对违法者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业、赔偿损失或行政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