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 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以及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来说,环境污染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违反法规的活动:
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如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
意外因素: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
健康危害:
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包括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破坏,以及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影响。
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事故对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造成的损失。
社会影响: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此外,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标准如下: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造成极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多人死亡或重大健康危害的事件。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多人中毒或严重健康危害的事件。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多人受伤或健康危害的事件。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导致少数人健康危害的事件。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