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环保检查的时间安排如下:

机动车尾气检测

从2011年10月1日起,山东省临沂市对全市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合格车辆颁发黄绿环保标志,未取得“绿标”和“黄标”的机动车不予通过年审,“黄标”车将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对于在用车辆将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同时罚款200元。同时,“黄标”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措施进入交通管制限行区域的,也将被罚款200元。

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

2016年2月14日上午,临沂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由此拉开帷幕。重点检查涉废水、废气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专项督查

2017年7月5日至7月15日,临沂市开展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专项督查活动,检查分三组同时进行,重点检查了沂水县、莒南县、高新区、临港区、蒙阴县等区域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24年7月22日至8月11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临沂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0月12日向临沂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环境执法检查

2024年4月至12月,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检查

2024年4月至12月,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行政检查,特别是对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和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抽查比例不低于70%。

建议:

企业和市民应关注临沂市环保局的官方公告,及时了解最新的环保检查时间和安排,确保合规经营和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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